近日,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表彰辽宁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辽委教通〔2021〕55号)文件,对全省教育系统遴选出的37所雷锋式学校、100个学雷锋先进个人等项目给予表彰。其中,我校被授予“辽宁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”,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雪峰被授予“辽宁省教育系统学雷锋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多年来,学校一直秉承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的办学理念,在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先后取得系列突破。希望全体师生以本次表彰为契机,积极投身到学雷锋活动中,大力弘扬雷锋精神、抚油精神、铁人精神,努力播撒雷锋精神的种子,为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